4月26日下午,学院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院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了学习。院党委书记刘迪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了解读。
刘迪书记强调,这次《条例》修订,既体现政治性、原则性,又突出实践性、针对性。《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刘迪书记重点对《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新修订的《条例》主要在七个方面做了修改:一是完善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二是适当调整组织设置和职责;三是健全高校纪检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四是在党员队伍建设上,突出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和党史教育;五是在干部和人才工作方面,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六是强化对高校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以及领导群团组织的要求;七是增写“领导和保障”章节。
会上,刘迪书记对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院党委、党支部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宣传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师生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