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行管系刘春湘教授与行管系硕士研究生兰青、郭梓焱,在《江西社会科学》2019年第3期,合作发表《社会组织活力:经验测量及其政策意义》一文。
文章摘要:识别社会组织活力的要素, 研判社会组织的活力水平是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基础。以社会组织活力的本质考察为基础, 社会组织活力的基本要素可以界定为四个方面:社会认同度、参与公共服务的积极性、资源动员能力以及社会组织间竞争性。提升社会组织活力, 需要增强政府对社会组织的认同, 通过政府认同引领与带动社会认同度的提升。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着力点, 应放在提升社会组织服务积极性上。解决社会组织资金不足和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 应加强包括合作能力在内的社会组织全面能力的建设。
文章关键词: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活力 社会认同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