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关于评选2024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24〕11号)和《中南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大学字〔2018〕5号)等文件要求,现开展在已通过2024届毕业生资格审查的毕业生中开展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并推荐一批优秀毕业生参加湖南省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一)评比类别:
1.校优秀毕业生;2.志愿服务基层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见《中南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大学字〔2018〕5号)第六条、第七条。
(三)评选名额:校优秀毕业生(本科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15%,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日制应届研究生毕业生人数的10%,志愿服务基层优秀毕业生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推荐,不受评选指标限制。校优秀毕业生、志愿服务基层优秀毕业生只能获评其中一项,不得重复。
二、省优秀毕业生
(一)评选条件
见《关于评选2024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第二条。
(二)推荐名额
省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控制在本单位2024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总数的3%以内(具体名额见附件1)。其中,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本单位推荐名额的90%,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本单位推荐名额的10%,两者推荐指标不互相调剂。毕业生人数以2024届高校毕业生审核备案数为准,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指标单独计算,不交叉占用。省优秀毕业生从本次评选的校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2024届毕业生,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推荐,不受评选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
1.班级(学科、专业)推荐。各班级(学科、专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在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对象名单,本科生每个班级评选推荐比例不超过本班级毕业生人数的15%,研究生每个班级评选推荐比例不超过本班级毕业生人数的10%,推荐名单上需标注推荐顺序以及是否参评湖南省优秀毕业生,并经班导师(研究生导师)同意后,向学院提名推荐。
2.各班级在确定推荐名单后,按照《推荐评选注意事项》(附件2)认真填写《中南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EXCEL格式)、《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5、A4纸规格,只有一页)、《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附件7、EXCEL格式)、按推荐名册排序整理好符合条件的2个获奖证书复印件。所有材料(包括电子稿)都不能改变格式,要求字迹工整,不能涂改损坏或折叠,纸质版于2024年2月28日前交公共管理学院206办公室,电子版于2024年2月28日前发送至邮箱592354335@qq.com。
3.单位初选。学院对班级提名推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选,湖南省优秀毕业生需通过院内答辩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及申报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推荐评选期间如有疑问或问题,可咨询黄老师,电话:19307411955,邮箱:592354335@qq.com。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