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附件2)、《关于修改<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3)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特制定此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2届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分为资格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资格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全过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推免生加分项目进行考察审核。其成员如下:
1.资格工作小组
组 长:刘 迪
副组长:许源源 耿贵斌 董海军
组 员:潘泽泉 刘 媛 雷 良 谷中原
秘 书:李春玲
2.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董海军
副组长:周谨平 曾 崟
组 员:潘泽泉 刘 媛 雷 良 谷中原 颜 敏 欧阳万福
谭 杰 赵书松
秘 书:孙立明
二、推荐原则
1.推荐对象为我院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坚持科学遴选,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竞赛获奖、体育艺术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社会活动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特色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研潜质、专业能力的考核,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合理设置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最高分,各类情况均不再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具体要求参看《关于修改<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3)。
3.创造条件吸纳优秀学生攻读本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三、推荐条件
(一)必备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必须完成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前3年所有教学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
4.外语能力达到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要求。
(二)选择条件
满足必备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入围申请推荐资格:
1.学习成绩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成绩专业排名前25%者,补考或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均按60分计算。
2.获得学科竞赛(含“挑战杯”)推免资格的学生要求学业成绩专业排名前50%。
3. 退役复学学生在学业第七学期(五年制为第九学期,服役年限除外)时,要求学业成绩专业排名前60%;在服役期间获得“优秀义务兵”、“四有士兵”称号或荣立三等功或团级(含)以上单位嘉奖(荣誉称号),要求学业成绩专业排名前80%。
4.社会工作类推免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员,政治思想过硬;热心社会工作,社会工作经历丰富且能力突出;有志于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成绩排名前30%(懂“双语”的少数民族学生给予特殊倾斜)。
5.高水平运动队包含田径、篮球、排球、足球、射击五个类别,作为中南大学的学生代表中国参加世界大学生体育比赛,代表湖南省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学业成绩合格,并在指定的体育比赛中取得以下成绩之一者:
(1)田径:个人获得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前八名,集体项目获得前八名的2名主力核心队伍。
(2)篮球:获得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CUBA)前八名的 2名主力核心队员。
(3)排球:获得全国大学生排球联赛前八名的 2 名主力核心队员。
(4)足球:获得全国大学生足球联赛前八名的 2 名主力核心队员;获得全国大学生五人制足球联赛前八名的 2 名主力核心队员。
(5)射击类学生要求获得全国性竞赛取得前六名三次以上(包括团队赛),其中必须有单项个人前三名成绩。
6.高水平艺术团团员由校团委根据其综合表现,从学期考核、演出情况、竞赛获奖、作品创作和团内任职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择优推荐。
7.支教团推免要求学生具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较强专业能力、奉献精神和志愿服务经历;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等;有校、院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部书记及以上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专业排名前40%者。
8.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者,或在其他方面有优秀事迹和突出成绩,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并被社会公认者,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
9.卓越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班学生专业排名前60%者。
(三)学院加分条件
学科竞赛获奖奖项由本科生院审核公示;“挑战杯”获奖奖项、高水平艺术团学业训练成绩和专项评价成绩加分由校团委审核认定并公示;社会工作类和退役复学学生专项评价成绩加分由学生工作部认定公示;高水平运动队(田径、篮球、排球、足球、射击、乒乓球等)学业训练成绩和专项评价成绩加分由体育教研部认定公示;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选拔由校团委审核公示。
学院加分项,在文化课总评成绩入围的基础上,为着重考察学生的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文化课总评成绩上酌情加分,最后得出的综合成绩排名为最终排名。学生在下列同一类别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最高值加分,不重复加分。具体分为以下5类加分:
1.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或荣誉称号者加0.2分;获得2次以上(含2次)校级奖励或荣誉称号者加0.1分(奖励或荣誉称号不包括奖助学金)。
2.有发明创造或在公开刊物(仅限北大核心、南大核心期刊、SSCI、SCI)上发表学术论文(单篇论文5000字以上,且不含会议综述)者,必须学生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学业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方可加分,其余情况不加分;需在提交申请材料前见刊。同一篇论文发表于不同等级的学术刊物的不重复加分,只取最高值。不同等级的论文加分细则如下:
发表于国内外A类期刊,每篇加0.5分;
发表于国内外B类期刊,每篇加0.4分;
发表于国内外C类期刊,一篇及以上加0.3分;
发表于北大核心、CSSCI扩展版期刊,一篇及以上加0.2分;
(国内外A、B、C类期刊等级以学校公布文件为准)。
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竞赛中获得等级奖者:
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体育竞赛、文艺竞赛中获奖者(学校《学科竞赛(含 “挑战杯”)获奖加分项目》以外的奖项),在排名第一按下表加分,排名第二按下表加分减半,排名第三及以后不加分,同一类别不累加。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
国家级 |
省部级 |
一等奖 |
0.5分 |
0.1-0.3分 |
二等奖 |
0.4分 |
0.05-0.2分 |
三等奖 |
0.3分 |
0.01-0.1分 |
注:省部级加分根据与学业相关程度以及权威程度,由专家审核小组讨论决定。
4.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各类学术创新、实践项目中获得立项,并已结题,按下表加分,此项不累加。
排序 项目分类 |
第一负责人 |
第二负责人 |
第三负责人 |
国家级 |
0.3分 |
0.2分 |
0.1分 |
省部级 |
0.05-0.2分 |
0.01-0.1分 |
- |
注:省部级加分根据与学业相关程度以及权威程度,由专家审核小组讨论决定。
5. 担任学生干部者,按下表加分。基础星级对应前三学年的最高学生干部岗位。前三学年连续担任学生干部者,在基础星级上每多一学年加一星,加0.03分,最多加两学年。除班干部之外,需要提供学生干部聘书或任职证明(经主管老师签字、盖章)。
学生干部岗位类别 |
基础星级 |
加分 |
校团学组织主席团成员、院分团委和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院心助会会长团成员 |
4星 |
0.14 |
校团学组织主任团成员、院分团委和学生会部长、院心助会部长、班长、团支书、党支部副书记 |
3星 |
0.11 |
校团学组织部长正副职、院分团委和学生会副部长及其他干事、院心助会副部长及其他干事、其他班委、其他党支部委员、社团第一负责人(即社长) |
2星 |
0.08 |
校团学组织其他干事、社团副社长及部长、班导师助理 |
1星 |
0.04 |
注:校团学组织范围:校团委下设的组织部、宣传部、网络信息部、社会实践部、调研部、文化素质中心、志愿服务指导中心、湘雅团工委、铁道团工委等部门在岗学生干部;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学社联、校青志协、学生科协等校学生组织(含校直管学生组织)在岗学生干部。
(四)有效成绩(材料)截止时间
1. 推免生的成绩根据在校学习期间文化课(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成绩按专业进行排名,补考和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按60分计算。推免生必须完成专业培养方案前3年(五年制为前4年)所有教学环节并成绩合格(除以下第2点中(1)所述情况外),有不及格课程者不得推荐(全校性选修课已达到6个学分且及格的,不影响其推免资格)。
2.经学校推免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有关成绩问题的说明如下:
(1)受疫情影响,2020-2021年第二学期课程补考推迟,有该学期课程缓考或期末考试不及格者,在推荐时暂不影响其推免资格。
(2)成绩审核以9月10日教务管理系统中公布的加权平均分和专业排名为准。依据《中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大教字[2017]41号)中成绩评定规则,按照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成绩计算加权平均分,并进行专业排序,不及格课程按原始成绩中的最高分计入排名。
(3)对于存在第(1)点情况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如果在推荐工作结束前补考成绩不及格,则推免资格无效;如果在推荐工作结束后补考成绩不及格,则取消其推免资格。
3.将截止9月10日24时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推荐免试研究生-推免学生名单”里的成绩、专业排序等信息填入申请表格。
四、推荐名额
我院推免生名额共有 20 名,其中,行政管理专业 6 名,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4 名,社会学专业 7 名,哲学专业 3 名。
五、时间安排
1. 9月12日,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本科生院。
2. 9月14日中午12:30,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并交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汇总表及以及符合推荐条件(三)学院加分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共一式12份至学院学工办208办公室,电子稿发至375808318@qq.com邮箱。同时准备好成绩单(校务行下载版本或自助服务系统打印版本),PDF文档以身份证号_姓名.pdf命名(示例:430201199806254325_张三.pdf,注意文件名中是英文格式的下划线)电子版一同发至邮箱。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3. 9月14日下午,在资格工作小组认定推免入围的基础上,专家审核小组对加分项进行审核,确定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评审全程录音录像,结果公开公示。
4. 9月15日,学院根据推荐条件择优遴选,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并在本院网上实时公示10天,同时,将材料报本科生院。
六、材料审核
在《中南大学2022届推免生基本情况登记表》中,审核归口如下:
序号 |
审 核 |
指 标 |
归口单位签字盖章 |
1 |
思想品德考核 |
除研究生支教团指标外其他 |
二级学院党委 |
2 |
文化课成绩审核 |
除研究生支教团指标外其他 |
学生所在学院教务 |
3 |
推荐意见审核 |
研究生支教团 |
团委 |
除研究生支教团指标外其他 |
各院教学院长 |
七、其他事项
1. 支教团推免生可按规定保留一年入学资格。
2. 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者;
(2)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3)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将由录取单位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 按教育部要求,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正式报考均在教育部建立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进行。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本人想要报考的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规定,或者通过研究生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咨询电话了解有关事项。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咨询电话为0731-88876806。
附件:
1.关于做好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2.《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中大教字[2019]8号)
3. 《关于修改<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4.中南大学2022届推免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5.中南大学2022届推免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