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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全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治理优秀案例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是党中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设计,也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战略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和中央政法委有关工作要求,展示近年来各地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成就,促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科学化、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智能化,引领提升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治理水平,中国应急管理学会社会风险评估与治理工作委员会发起,并与法治日报社、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北京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共同主办,浙江省社会风险评估促进会协办,组织开展首届全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治理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一、总体目标

展示各地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以下简称“社会风险”)评估与治理取得的成就,总结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形成的有效制度、经验做法;发挥优秀案例典型引路作用,打造专业品牌,推动人才培养,提升社会风险评估行业服务能力;推动社会风险评估领域理论和学术研究创新发展,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供理论支撑;推动完善有关法律、政策及措施,促进社会风险评估与治理实践深入发展。

二、征集范围

2015-2020年,各地已完成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已决策实施的案例,均可参加首届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具体包括各地党政机关(县级以上)、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等决策主体组织评估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并已决策实施的重大公共政策法规、重大社会服务管理措施、重大改革方案、重大发展规划、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正在开展评估、已完成评估但尚未决策实施的案例,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三、条件要求

参加征集活动的案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引领性。积极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服务党和国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战略需要,体现国际视野与中国特色,对同类型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与治理的组织、实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二)专业性。运用社会风险评估与治理的相关学术理论、专业方法,制定科学的评估程序、标准、指标体系,准确识别、科学评价、有效防范化解社会风险,推动具体领域或类型风险评估规范化、标准化,促进社会风险评估与治理科学化水平提升。

(三)创新性。体现国家发展战略方向,评估事项属于社会风险评估的重点类型、新类型,涉及当前社会风险治理热点问题,评估过程体现理念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创造性地探索社会风险评估与治理的工具、方法、模式、制度机制。

(四)实效性。在解决社会问题、提升社会服务、推动科学决策和风险治理等方面,取得较好社会效果、政治效果、舆论效果和经济发展效果,促进了相关决策事项的风险防范化解。

(五)规范性。符合社会风险评估与治理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要求,完整体现评估主体、评估内容、评估标准、评估程序、评估过程、评估结论、风险防范化解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决策应用效果。

(六)真实性。真实反映评估工作,全面客观体现自身特色、贡献、成效及不足,客观总结经验、教训。

四、参与方式

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也可采取(一)(三)或(二)(三)组合的方式,参与案例征集活动。

(一)评估机构申报。从事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务的高等院校内设机构、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社会团体、专业组织等第三方评估机构,可申报所完成的评估案例。

(二)个人申报。从事社会风险评估实务并发挥重要作用的人员,可经所在单位或单位法人书面授权,代表本单位或本单位法人申报所完成的评估案例。

(三)党政机关推荐。县级及以上地方党政等部门可推荐业务主管领域由社会组织、专业机构等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的案例;也可作为决策主体、评估主体,推荐由本单位委托社会组织、专业机构等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的案例。

地方党政等部门也可与第三方评估机构联合申报已完成的评估案例。

(四)行业协会/促进会推荐。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协会/促进会,可根据本地情况统一组织推荐会员单位(即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的案例。地方协会/促进会已统一组织推荐会员单位案例的,评审委员会原则上不再接受其会员单位的单独申报,未加入该地方协会/促进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除外。地方协会/促进会未统一组织推荐会员单位案例的,当地第三方评估机构及个人可直接申报。

五、案例范围、类型及数量

(一)案例范围。重大决策包括: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决定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一带一路”投资项目;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案例类型。(A)政策法规;(B)发展规划;(C)改革举措;(D)社会服务管理措施;(E)建设项目;(F)其他(可自行列类型)。

(三)时间范围。2015年1月—2020年8月完成评估并决策实施的典型案例。

(四)案例数量。同一申报机构/申报人提交案例不超过5个,其中同一类型的案例不多于2个。同一地方党政部门作为决策主体或评估主体推荐案例数量,不超过该部门年决策或评估(含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事项总量的15%;地方风险评估工作主管部门推荐案例数量,不超过当地年备案评估事项总量的15%。地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协会/促进会统一推荐会员单位案例数量,参照每个被推荐第三方评估机构不超过5个案例的标准,控制在所有会员单位年评估总量的15%以下。

六、进度安排

(一)申报/推荐。2020年11月30日前,提交申报/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社会风险评估与治理工作委员会案例征集电子邮箱1592116084@qq.com,每个案例作为1个文件,名称为:案例名称+申报(或推荐)单位。纸质版请加盖单位印章,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6号,国家行政学院东门,中国应急管理学会社会风险评估与治理工作委员会张教授,邮编100089,手机号码13661377948。

(二)保管登记。如果案例内容涉及敏感信息、商业秘密而不宜扩大知悉范围或对外公布,请在提交前作技术处理,并在申报表首页左上角标注“内部材料”。社会风险评估与治理工作委员会将对征集的案例逐一登记、分类和资格审查,并按照内部材料标准严格保管。未经申报或推荐单位同意,案例主要内容不用于评选、科研之外的其他任何方面。

(三)制订标准。聘请高校专家学者、党政机关工作者和社会风险评估实务工作者组成优秀案例评审委员会。制定优秀案例评选办法。按照A-F六类重大决策,分类制订评估标准和优秀案例占比,确定各指标分值及权重。

(四)初评复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审委员会初评组对征集的案例进行初评,评出入围案例若干个。复评组对入围案例进行复评,评出优秀案例100个,并列出等次。

(五)公示。通过法治日报社、中国网、社会风险评估与治理工作委员会、高校等主办单位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优秀案例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的,撤销优秀案例资格,并视情通报当地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促进会。

(六)定评。评审委员会定评组对部分案例进行抽查核实,参考决策事项实施过程中风险防控情况,确定优秀案例名单。

(七)展示宣传。1.根据最终确定的评选结果,在法治日报、中国网、社会风险评估与治理工作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公布优秀案例名单。举行发布会,向优秀案例申报/推荐单位颁发征集活动证书。2.社会风险评估与治理工作委员会、法治日报社、中国网等联合举办“优秀案例集中展示宣传活动”,介绍优秀案例特色及评估/推荐单位风险评估工作的经验做法,联系有关部门宣传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治理的成就。3.将获评优秀案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作为行业引领单位,列入社会风险评估与治理工作委员会“重大决策第三方评估机构优质服务单位库”,供地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决策主体购买第三方评估机构服务、地方主管部门开展第三方评估机构服务管理工作试点参考,或推荐给高校作为教学、科研备选联系点。4.在社会风险评估与治理工作委员会等主办单位微信公众号、网站上发布入围案例名单。

(八)成果应用。1.经案例申报或推荐单位同意,通过法治日报、中国网等权威媒体刊发优秀案例相关内容。2.优选部分具有典型性、创新性与示范性的案例(文字、图片、视频),经申报或推荐单位技术处理后,汇编成书籍、制作成光盘出版,全国发行。3.优秀案例中符合学术规范、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价值的内容,择优推荐给学术期刊发表。

七、材料要求

(一)申报/推荐案例需提交:(1)案例申报(推荐)表(1000字以内)一份。(2)案例主体材料一份,包括评估报告正文精简版(6000-8000字)与附件。(3)案例效果评价证明材料(如委托单位、利益相关群众、公众、媒体、当地行业协会/促进会、风险评估主管部门评价等,形式可为文字、图片、视频)。具体要求及格式,见附件1-3。

(二)案例中涉及相关人员和单位隐私的信息,仅限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内部知悉的信息,决策事项中的敏感内容,申报单位的商业秘密,以及委托协议约定的非公开信息等,应在申报/推荐前作适当技术处理。

(三)申报/推荐方应对所报送案例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等认真审核、全面负责。如涉及侵犯知识产权、泄露商业秘密等各类法律纠纷,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

本次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系纯公益性质,旨在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主办单位不向任何参与申报、推荐的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参加案例申报、推荐的单位和个人,视为同意以上内容。

从2021年起,每年组织上一年度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社会风险评估与治理工作委员会对以上条款拥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联系电话:010-68928720,13661377948(张老师)13122776439(汪老师)

咨询电子邮箱:zgwpxh@sina.com

附件:

1.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与治理优秀案例申报/推荐表

2.案例报告精简版模板及格式要求

3.案例效果评价证明材料

中国应急管理学会社会风险评估与治理工作委员会

2020年9月21日